|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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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12-20 16:34 文章来源:永春县外经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
办事机构 外资引进管理股
联系方式 0595-23883472
承诺时间 合同、章程审批或审核转报,1个工作日
办理地点 永春县桃城镇桃东路54号外经楼2楼
办理程序
申办材料 1、申请书、合同、章程;
2、合营各方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原件确认);
3、土地部门出具的预约用地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(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);
4、资金信用证明;
5、中方属国有企业并以实物出资者,须同级国有资产管理局(或财政局)出具的评估报告;
6、董事委派书和正、副总经理推荐函及其身份证复印件(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原件确认);
7、法定代表未能前来签字的要有委托书(委托书应公证);
8、法定代表登记表和一寸免冠相片2张;
9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;
10、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、报告表或报告书;
11、属特殊行业的,须经有关部门同意证明文件;
12、生产流程和主要设备清单;
13、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(注册登记时提供)。
表格可在省外经贸厅或市外经贸信息网(http://www.fjet.gov.cn或http://www.fjqz.com)下载,表格统一按A4纸。
办理对象
备 注 审批或审核范围: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鼓励类中以及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之列的,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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